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为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充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的保护合力,守好药品安全防线,保障用药安全。
近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深入辖区内若干药店,重点检查自7月1日以来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等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后,是否还存在继续销售的情况,此外还排查了各药店在采购、验收、储存、销售、使用药品过程中是否还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严防右美沙芬类易成瘾处方药非法流入市场,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行为,有效推动药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切实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配合,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检察监督力度,加强药品安全的法治宣传,引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使用药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