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且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然而有些家长为了方便,任由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由于学生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炸街飙车和炫技等,极易酿成事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为进一步加强和预防减少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辖区未成年人出行安全,7月7日晚,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宣传整治行动。
在宣传查处现场,有部分学生骑行二轮车存在并排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民警首先纠正其违法行为,通过详细讲解,同时结合因中学生骑二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不安全文明骑行的危害。并向同学们和家长讲解了如何安全骑电动自行车、安全走路、安全乘车等交通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教育学生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家长要加强监管,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全面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通过交警的宣传劝导,学生和家长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文明交通的理解,提升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