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驾“罚”,第二次酒驾“拘”酒驾不绝!曝光不止!不汲取深刻教训,再次触碰酒驾“红线”.那么等待的是更严厉的处罚!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12日晚,雷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安远县东江源大道路段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雷某分别于2022 年9月26日、2023年5月5日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雷某因再次酒驾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再次酒驾没有时间标准,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处罚后
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都属于再次酒驾。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驾驶人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将面临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多项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