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我市印发紧急通知部署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
专项行动
一、整治范围
1.“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混合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园中园”“厂中厂”企业等场所。
3.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1.三类场所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三、整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之规定,对堵塞逃生通道和阻碍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督促改造整治,不能达到消防要求的,一律予以拆除和清理。具体以消防规范要求为准。
四、整治时间
2024年2月3日前,全部拆除和清理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每日推进,成立专班负责,采取超常规力度,强化组织推进,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向“拆牌、破网、清通道”对象大力宣传堵塞消防通道、阻碍灭火救援的严重危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发动群众自觉自愿拆除和积极主动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稳妥有序推进。严禁营业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改造或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严格数据报送。各地拆除进展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严格把关。
4.强化督导检查。对各地上报情况,市安委办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抽查。对应报未报、应拆未拆以及数据失真、严重不符的,视情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