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两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近期进一步加大对两轮车未挂牌登记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力度,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和配合登记工作,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两轮车应主动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或指定的上牌点办理登记,悬挂相应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遵守通行规定。
二、为方便市民上牌登记,我县在城区新增绿源、雅迪、豪爵和九号四个便民服务站,在乡镇新增天心镇警保合作挂牌点、龙布镇剑斌摩托车行挂牌点、版石镇茂发车行挂牌点,车头镇锋古车行挂牌点。相关业务可以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便民服务点咨询或致电0797-3735236。
三、两轮车不按规定办理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第18条之规定,县公安交管部门自2024年1月1日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89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规范两轮车文明骑行,是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出行平安!
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