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肖某与被告人钟某某等人在安远县欣山镇某店内赌博。钟某某发现肖某坐庄发牌时给自己多发了一张牌,怀疑肖某出“老千”,钟某某与其他共同参赌人员便上前殴打肖某,要求肖某赔偿并非法限制肖某的人身自由不让其离开,后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将肖某解救出来。经法医鉴定:肖某的伤情为轻微伤。2023年4月29日钟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在庭上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索取赌博款非法扣押、拘禁、殴打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认罪悔罪。综合考虑控辩双方意见,安远法院依法审查查明案件事实,根据被告人钟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
赌博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极易诱发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赌博场所的输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希望广大群众远离赌博,自省自律,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