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大队对以下路段进行了改造,重新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重新启用电子警察闯红灯设备违法抓拍路口地址
1、安远县九龙大道与安远大道交叉路口(采茶戏院路口)
2、安远县东江源大道与濂江路交叉路口(汽车北站路口)
3、安远县东江源大道与龙泉西路交叉路口
4、安远县东江源大道与站前路交叉路口
5、安远县东江源大道与三百山大道交叉路口
6、安远县九龙路与站前路交叉路口
二、电子警察闯红灯设备抓拍的主要违法行为
1、逆向行驶的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6、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7、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
三、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将对违法行为自动采集,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予以处罚。
本公告自2023年9月28日00时00分起实施。
特此公告
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