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当天,赣粤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签约暨共护东江联合倡议启动仪式在安远举行。仪式上,赣粤两省六地十二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安远县委书记杨有谷出席仪式并致辞,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政,县领导缪华林、林象森、蒋桥生出席活动。
东江发源于安远境内三百山,流经广东河源、惠州、东莞、广州、深圳等地,是千万粤港居民不可或缺的“生命之水”。同饮一江水,共谱一江情,为确保一江清水向南流,江西、广东两省六地十二家法院以推动东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为原则目标,以全面深化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为抓手,围绕“强化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协作”“共同拓展和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等协作事项,在信息资源共享、审判执行协作、环境协同治理、学术交流研讨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形成东江流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司法合力。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机制进入了实质化阶段,扩大了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机制的“朋友圈”,推动形成了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司法保护新格局。
此次共同签约,表明了赣粤东江流域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自觉,以及发挥司法职能,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强决心,表达了流域法院对环资司法协作达成的共识。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记周恩来总理“一定要保护好东江源头水”的深情嘱托,坚持“联院共治、法护东江、协作共享、绿色发展”,积极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新需求的司法实现路径,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的环境权益、打击与修复、保护与发展等问题,切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流域法院的协作共享,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为东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