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关于预防少年儿童溺水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全员参与预防溺水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预防溺水安全防护网,最大限度化解少年儿童溺水风险,遏制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现建立预防少年儿童溺水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少年儿童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湖泊、水库、山塘、水坑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玩耍、烧烤、捕鱼虾、摸田螺、撑竹排等情况,及时劝阻、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现场拍照或留存视频。
(二)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四个一”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及其使用指南的情况。
二、举报电话
公安报警电话:110
三、奖励标准
凡经公安机关核实认定,对有效避免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县校安委给予300元现金的一次性奖励;对发现和制止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四个一”救护设施及其使用指南的第一举报人,县校安委给予100元现金的一次性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予以保密。举报人务必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对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安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