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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安远检察1人获省级表彰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2022年11月25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联合表扬2020-2022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我院一级检察官欧阳志敏同志荣获先进个人。

欧阳志敏,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从检23年来,他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带领办案团队成员充分履职、积极作为,办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60余件,真正将人民至上记于心、践于行,用更优的能动履职守护着东江源头的一草一木,为香港同胞涵养出东江源头一泓清水。

在办理王某平、梁某河等4人非法污染环境案过程中,他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督促安远县生态环境局妥善保管查扣的过期药品废弃药品,指导公安机关查清倾倒药品数量和来源,引导侦查取证,及时有效固定证据,保证案件顺利诉讼。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效果,积极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作,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被告人王某平等4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七个月至十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处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并支付涉案危险物无害化处理费及环境损害修复费等费用共计50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该案也是我县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