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市府办字〔2024〕56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围绕实行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商业库存去化等方面提出了十二条措施。
二、政策出台目的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往房需求,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有关问题
(一)哪些购房人可以享受补贴?
凡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铺、写字楼、车位、车库,二手商品住房的。
(二)什么时间节点可以享受补贴?
本轮补贴从2024年7月26日开始,不同的补贴对应不同的执行时间,补贴时间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可以享受的补贴标准与时间节点
1.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
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契税缴交额100%消费补贴;
2.居住性购房补贴:
①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县城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60元/㎡的住房消费补贴;
②在县城中心城区同时购买一个车位的,给予300元/㎡的住房和车位消费补贴;同时购买一间商铺的(不含写字楼、格子铺),给予350元/㎡的住房和商铺消费补贴;
③在县城中心城区购买第四代建筑商品住房的(经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共同认定),给予350元/㎡的消费补贴;
④在我县乡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的住房消费补贴;
⑤在我县乡镇同时购买一间商铺的(不含写字楼、格子铺),由县财政给予260元/㎡的住房和商铺消费补贴。
3.促进商业库存去化:
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铺、写字楼、车库、车位的,给予契税缴交额100%的消费补贴。
(四)买什么房子可以补贴?
1.新建商品房(一手房)。
2.二手住房(二手房)。
(五)购房补贴享受时间如何认定?
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赣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2.购买二手房的以《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六)怎么申请补贴?
1.享受契税补贴的需在合同网签备案足额缴纳契税后,向受理单位提出契税补贴申请;
2.享受购房消费补贴的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向受理单位提出购房消费补贴申请。
(七)享受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1.享受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的需提供《申请表》、《赣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手住房提供)、《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提供)、购房人身份证明、首套或二套房证明、不动产登记证、契税完税证明;
2.享受居住性购房补贴的需提供《申请表》、《赣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明,购买了车位或商铺的需提供购买了车位或商铺的证明;
3.享受商业库存去化购房契税补贴的需提供《申请表》、《赣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明、契税完税证明。
(八)个人还有哪些实惠?
1.购房就近入学:
允许购房人向新购住房所在地附近有学位的九年义务教育学区学校申请转(入)学。
2.交易税费优惠:
自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优化规划约束条件:
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可调整为不大于3.6米,居住更舒适。
4.加快已售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发证:
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原则,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登记办证手续。
(九)企业有哪些实惠?
1.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对信誉度好且没有资金风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项目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由25%下调至15%。
2.优化规划约束条件和容积率计算规则。可自主合理调整住宅项目车位配比,准层层高由限制调整为不大于3.6米,为小区提供公共服务的部分设施不纳入计容面积。
注意事项:文件执行期间,购买了多套商品住房、商铺、写字楼、车位、车库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房屋中的一项补贴措施进行补贴,且不与房屋征收购房补助及其他购房补助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