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远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2023年6月至10月,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县公安局、司法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6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展工作评议期间开设联系电话和邮箱,主要受理被评议单位在2021年换届以来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对不属于工作评议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交有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安远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