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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23年人才住房即日起开始申请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为解决我县各类人才住房困难,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吸引和集聚各类人才到我县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第一期人才住房摇号配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7日

二、房源情况

永和苑小区,坐落在安远县城南社区火焰山路东侧。

三、申请条件

(一)共性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婚的,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须在县城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记录;申请人未婚的,本人、其父母及共同申请人均须在县城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记录;

2.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

3.申请人来我县就业、创业满6个月及以上(以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4.所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共性申请条件及对应的个性申请条件。

(二)申请对象及个性申请条件

1.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根据《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版)》认定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人才分类目录查询网址:http://rc.jxzzb.gov.cn/www/newsInfo/9800/1)

2.高学历人才。来我县创业或由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及以上人才。

3.高技能人才。来我县就业、创业且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师。

4.党政干部人才。在我县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干部(含2023年可转为事业编制干部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对应学位)干部。其中,已婚人员和外地籍贯的优先安排保障。

5.其他需解决住房的人才。被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对应学位)人才。其中,已婚人员和外地籍贯的优先安排保障。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由用人企业(单位)向县人社局人事股(位于五里街)申报(不接受人才个人申请)。

(二)审核公示。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住保中心进行审核、复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配租环节。

(三)配租。若申请人数多于房源数,必须进行抽签摇号配租;申请人数少于房源数,则进行抽签摇号选择房源。

(四)办理入住。由县住保中心会同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人才住房产权单位按程序办理入住手续。

五、住房租金及管理

住房租金及综合管理继续按《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通知》(安办字〔2018〕7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依据自己的生活、工作方便选择人才住房,中签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本次人才住房房源属于只租不售房源;

3.建有自建房、周转房、集资房等性质住房的企业(单位),其人才原则上应申请本企业(单位)的住房。

4.人才住房严禁私自转借、转租或者调换;严禁擅自改变结构或者用途;对未书面报告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人才住房的,由县住保中心提前收回使用权;对未书面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以上未交纳房屋租金的,由县住保中心提前收回使用权。

七、资料附件

附件:1.人才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入住须知

2.安远县人才住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