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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全额返还!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工通字[2023]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的物质基础,现就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享受支持政策的对象范围

安远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缴交工会经费的,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2]47号)规定的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鉴于工会经费来源、用途和工会作用发挥等特殊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资金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在享受本支持政策对象范围内。

二、支持政策实施时限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暂定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三、经费返还操作

(一)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对未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导致年度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的用人单位,不得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二)每年缴纳完第四季度工会经费后,符合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如实填报《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缴纳信息表》,向安远县总工会提出申请。安远县总工会财务部根据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给予经费返还

(三)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申请工会经费全额返还需要提供的以下材料各一份(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2.成立工会批复文件;

3.按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缴费证明;

4.一年内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5.企业年度工资发放表;

6.单位员工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表、完税证明或者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转账凭证;

7.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缴纳信息表

(四)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有独立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的,返还工会经费返还至其独立开设的工会账户;对于尚未独立开设工会账户的,返还工会经费至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原上缴工会经费账户。

四、办理期限

2023年工会经费全额返办理期限:2024年42日-4月30日,2024年4月30日前未申报,视同放弃。

2024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办理期限:预计2025年,办理期限另行通知。

五、受理部门

地址:安远县欣山镇濂江路50号(安远县总工会三楼财务部

联系电话:0797-3732616

六、受理业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