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丰富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展示新时代职工风采,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职工为“融入湾区发展、精雕东江翡翠”建功立业。“五·一”前夕,安远县总工会先后开展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暨工会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开展“五·一”困难职工“大走访 送温暖”活动、职工互助保障集中理赔仪式、“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安远县劳动模范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等系列活动。
举办职工互助保障集中理赔仪式
4月27日上午,安远县总工会在二楼会议室举行职工互助保障理赔金集中发放仪式,为出险的20名职工集中发放理赔金21.9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刘旺清,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薛开良,相关负责人员及理赔人员参加了此次发放仪式。
开展“五·一”困难职工“大走访 送温暖”活动
4月26-28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周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刘旺清,分组带队开展“五一”困难职工“大走访 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向他们送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娘家人”的关心关怀。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薛开良先后陪同走访慰问。
周璇、刘旺清每到困难职工家中都一一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询问困难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医保政策享受等情况,现场对他们提出的有关医疗救助、医保报销等政策疑问一一耐心解答,并鼓励他们要勇敢面对生活,树立战胜疾病和困难的信心决心,争取把生活过得越过越好。周璇要求,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排全县困难职工底数,落实好相关困难职工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千方百计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
“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团结奋斗新征程 安远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暨工会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
4月27日,安远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暨工会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在县无为公园隆重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刘旺清出席仪式并讲话。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薛开良主持。来自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司机、快递员、物业、保安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和县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共150余人参加活动仪式。
仪式上,进行了工会志愿者服务队队旗授旗仪式,接着全体会员进行了入会集体宣誓和志愿者宣誓。还向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司机、快递员、物业、保安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了入会大礼包150套、赠送互助保障2万多元。
会员代表说“很感谢县总工会给我们送了互助保障和入会大礼包,考虑的很实在、很周到,礼包里面有腰包、雨伞、毛巾,都是平常工作生活的必须品,深深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温暖”。
此次活动是县总工会加大新业态就业群体建会入会和服务力度的有效举措,旨在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心坎上,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安远县劳动模范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4月28日,安远县劳动模范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县总工会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刘旺清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县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代表及县总工会班子成员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李成同志宣读《安远县劳动模范协会筹备工作报告》。
全体劳模代表表决通过了《安远县劳动模范协会章程(审议稿)》、《安远县劳动模范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审议稿)》,选举产出了安远县劳动模范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刘旺清同志指出了安远县劳模协会成立的意义,并对县劳模协会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始终做到听党话、感恩党、跟党走,发挥劳模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劳模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坚持为劳模服务的宗旨,努力把协会建成劳模之家、和谐之家、温暖之家3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希望。
刘旺清最后强调,县劳模协会要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县劳模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不负县委、县政府和县总工会以及广大劳模的期望和重托。
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4月28日,安远县总工会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更好满足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服务需求,增强农民工的法治意识、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展板、发放法律资料、为企业职工答疑解惑等方式,向劳动者宣传《工会法》《安远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民法典》,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活动共发放宣传册500余份,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形式,提升行动实施成效,更好地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下一步,安远县总工会将继续依托“法院+司法+工会”对接平台,以“工会干部+律师志愿者”等形式组建服务团队,多渠道、多形式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行动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工作有效联动衔接。